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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试题: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试题(24)

来源:考试网  [2016年7月5日]  【

  某桥梁工程,其基础为钻孔桩。该工程的施工任务由甲公司总承包,其中桩基础施工分包给乙公司,建设单位委托丙公司监理,丙公司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多年桥梁设计工作经验。施工前,甲公司复核了该工程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测量控制点,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该桥1号桥墩桩基础施工完毕后,设计单位发现:整体桩位(桩的中心线)沿桥梁中线偏移,偏移量超出规范允许的误差。经检查发现,造成桩位偏移的原因是桩位施工图尺寸与总平面图尺寸不一致。因此,甲公司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了处理方案,要点如下。

  (1)补桩

  (2)承台的结构钢筋适当调整,外形尺寸做部分改动。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自己多年的桥梁设计工作经验,认为甲公司的处理方案可行,因此予以批准。乙公司随即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并在补桩施工完成后第5天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索赔报告。报告包含如下内容:

  (1)要求赔偿整改期间机械、人员的窝工损失。

  (2)增加的补桩应予以计量、支付

  理由如下

  (1)甲公司负责桩位测量放线,乙公司按给定的桩位负责施工,桩体没有质量问题。

  (2)桩位施工放线成果已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

  问题

  1.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上述处理方案,在工作程序方面是否妥当?说明理由,并简述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问题工作程序的要点。

  答案:工作程序不妥。理由: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处理方案时,既没有取得建设单位同意,也没有取得设计单位的认可。

  处理质量问题工作程序要点:

  (1)发出质量问题通知单,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问题调查报告;

  (2)审查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3)跟踪检查承包单位对已批准处理方案的实施情况:

  (4)验收处理结果;

  (5)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6)将完整的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桩位偏移这一质量问题中是否有责任?说明理由。

  答案: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这一质量问题上没有责任。理由:设计图纸标注有误,责任单位在设计院。

  3.写出施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甲公司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检查、复核什么内容?

  答案:施工过程测量放线质量控制要点

  承包单位在测量放线完毕,应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上放线的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实地查验放线精度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施工轴线控制桩的位置、轴线和高程的控制标志是否牢靠、明显等。

  经审核、查验合格,签认《施工测量报验申请表》。

  4.乙公司提出的索赔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答案:总监理工程师应不予受理,理由: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总监理工程师只受理总承包单位提出的索赔。

  解题思路分析

  本案例是施工质量控制问题与索赔问题结合的典型案例,涉及到施工准备阶段对复测的控制、对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的处理、对索赔的处理等问题,同时本案例还将分包问题结合了进来。首先应认真审题,主要抓四点:①看清背景资料,本案例涉及两个施工单位,要

  弄清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以及施工前后关系,这是解题的关键所在;②对于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问题的原因在审题中要看清楚,这是后面处理的前提;③围绕这个质量问题又延伸出处理方案、索赔的问题,主要审查监理做了哪些工作,在审题中标明。这对于回答问题也很关键,有些很明确的错误在审题时可直接标明,如“据自己多年的桥梁设计工作经验;④要看清问题,每个问题有几问,不能遗漏。在答题时应紧密结合教材,尽量做到言简意赅,但对于像简述工作程序、应复核哪些内容、说明理由等问题要尽量答全面,因为其采分点很多。

  某建设项目的业主于2004年3月1日发布该项目招标公告,其中载明招标项目的性质、大致规模、实施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还要求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是本市一、二级企业或外地一级企业,近三年内有获省、市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且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证明文件。4月1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人均按要求在一张表上登记并签收。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工期不长于24个月,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4月 18日16时为投标截止时间。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的提问以后,业主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施工现场踏勘。4月12日,业主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由于某种原因,决定将商场部分装修工程从原招标范围内删除,并明确4月18日16时仍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信,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等内容,还宣布了评标标准和评标委员会名单(共8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代表1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并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问题:

  1.该项目施工招标在哪些方面不符合《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2.若某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2天将投标文件送达业主。在开标时间前2小时,该投标人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文件,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1%,请问招标人如何处理此事件。

  3.在招标过程中共有6家公司竞标,其中F工程公司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时间后半小时送达;G工程公司的投标文件未密封。评标委员会是否应该对这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为什么?

  4.招标人根据什么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案

  1.该项目施工招标在以下几个方面不符合《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1)该项目招标公告中对本地和外地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不同是错误的,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2)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一张表格上登记并签字是错误的,因为按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3)投标截止时间过短,按规定,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4)现场踏勘应安排在书面答复投标人提问之前,因为投标人对施工现场条件也可能提出问题;

  (5)招标人变更招标范围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本项目4月12日才提出此问题,投标截止日期应相应顺延;

  (6)评标标准在开标时宣布,可能涉及两种情况:一是评标标准未包括在招标文件中,开标时才宣布,这是错误的;二是评标标准已包括在招标文件中,开标时已是重申性宣布,则不属错误;

  (7)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而不应在开标时宣布;评标委员会的人数应是5人以上单数,不应为8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2/3,而本案为5/8。

  2.招标人应该接受这份文件,将这份文件作为原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共同构成同一份投标文件。

  3.(1)对F不评定(审),按《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应予拒收。

  (2)对G不评定(审),按《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未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4.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责编:daibe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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