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法律法规 >> 复习辅导 >> 环境影响评价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环境影响评价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中华考试网  [ 2016年7月2日 ]  【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Color television broadcasting receivers

  ( HJ 2506-2011 2011-04-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产品在生产、使用、回收再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订本标准。本标准对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产品的能耗、辐射、有害物质限量、环境设计、生产过程、回收和再使用、包装材料和公开信息提出了要求。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HJ/T 306-2006)进行了修订。本标准规定了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屏幕尺寸和显示方式的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包括阴极射线管、液晶、等离子体等作为显示部件的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主要功能为电视的不具备调谐器的电视显示或监视设备可参照执行。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HJ/T 306-2006)。

纠错评论责编:ouhaihong
考试题库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