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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法律法规知识:地形地貌的概念

来源:中华考试网  [ 2016年4月25日 ]  【

2016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法律法规知识:地形地貌的概念

一般情况,只需根据现有资料,说明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建设项目所在地区海拔高度,地形特征(高低起伏状况),周围的地貌类型(山地、平原、沟谷、丘陵、海岸等〉以及岩溶地貌、冰川地貌、风成地貌等地貌的情况。崩塌、滑坡、泥石流、冻土等有危害的地貌现象,若不直接或间接威胁到建设项H 时,可概要说明其发展情况。若无可查资料,需做一些简单的现场调查。当地形地貌与建设项目密切相关时,除应比较详细地叙述上述全部或部分内容外,还应附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地形图,特别应详细说明可能直接对建设项目有危害或将被项目建设诱发的地貌现象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必要时还应进行一定的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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