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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法律法规知识: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

来源:中华考试网  [ 2016年4月6日 ]  【

布点时应根据声源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布点方法:

(1)评价范围内无明显声源,声级一般较低。可选择有代表性区域布设测点。

(2)评价范围内有明显的声源,并对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有影响,或建设项目为改、扩建工程,应根据声源种类采取不同的监测布点原则:

①当声源为固定声源时:现状测点应重点布设在既可能受到现有声源影响,又受到建设项目声源影响的敏感目标处,以及有代表性的敏感目标处;为满足预测需要,也可在距离现有声源不同距离处加密设监测点,以测量出噪声随距离的衰减。

②当声源为流动声源,且呈现线声源特点时:现状测点位置选取应兼顾敏感目标的分布状况、工程特点及线声源噪声影响随距离衰减的特点。

为满足预测需要,得到随距离衰减的规律,也可选取若干线声源的垂线,在垂线上距声源不同距离处布设监测点。

③对于改、扩建机场工程:测点一般布设在距机场跑道不同距离的主要敏感目标处,可以在跑道侧面和起、降航线的正下方和两侧设点;设置的测点应能监测到飞机起飞和降落时的噪声。测点数量可根据机场飞行量及周围敏感目标情况确定,现有单条跑道、两条跑道或三条跑道的机场可分别布设3~9、9~14或 12~18个飞机噪声测点,跑道增多可进一步增加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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