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高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形成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人才的正确导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10号)精神以及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相关项目要求,从2012年起,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6所省属高校可在江苏省内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将在统一高考的基础上,着力完善高校自身的综合评价体系,在特殊人才选拔机制上有所创新,在推荐录取和破格录取上有所突破。
附:南京师范大学等六所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