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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交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交通大学  2018-03-22  【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2018年我校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基本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并具备以下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理想信念坚定,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成绩优良且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二、 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数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200人)以内。在新疆为汉语言计划。

  三、招生类型

  (一)思源计划

  旨在选拔高中阶段取得过能体现出较高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成果,数理基础扎实,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高中优秀毕业生。

  1、招生专业(类)

  电子信息类(通信与控制)、经济管理试验班、交通运输类、土木类、机械类、电气类、理科试验班类、软件工程、法学。

  考生可选择1-3个专业(类)进行报考,其中电子信息类(通信与控制)、经济管理试验班、交通运输类三个专业(类)最多可以选报两个。

  2、报名条件(考生除满足基本报名条件外,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B、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省赛区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C、高中阶段取得科技创新类获奖,包括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竞赛中获得奖励;

  D、高中阶段取得创新创造类成果,包括发明专利(原始获得)、动手实践作品等成果(以发明专利作为主要成果性材料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文字材料和视频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

  E、高中阶段公开发表过论文、公开出版过书籍或撰写过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性学习报告。以研究性学习报告作为主要报名条件的考生,还须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国际交流、国际组织活动、艺术素质或体育素养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除文字材料外,可提供视频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

  (二)知行计划

  旨在选拔对我校某一专业(类)有浓厚兴趣,围绕该专业(类)取得过相关成果,能够体现出在该专业(类)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优秀毕业生。

  1、招生专业(类)

  计算机类、经济管理试验班、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机械类、软件工程、建筑类、法学。

  考生仅可选择1个专业(类)进行报考。

  2、报名条件

  考生满足基本报名条件外,还需满足各专业(类)报名条件,具体见附件1。

  (三)说明:

  1、“思源计划”和“知行计划”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一进行报名。

  2、经济管理试验班和法学专业文理兼收,其他专业仅招收理工类。

  3、对考生提交的专利、论文、公开出版书籍、研究性学习报告等成果,我校在初审环节将进行严格的论文查重、真伪鉴定及质量评估。

  4、上海、浙江考生的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7《自主招生专业在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

  四、 报名及网审

  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网审通过后须按要求邮寄纸质申请材料。

  在报名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包括学籍中学和高中阶段曾就读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和在校表现,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作为考生的证明材料。为保证考生材料真实可信,考生就读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监督。

  1、网上报名及网审

  考生可于2018年3月22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开始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申请报告”和“学业成绩”材料,“申请报告”须符合附件2的要求,“学业成绩”材料须符合附件3的要求。

  首次“确认志愿”操作需在2018年4月3日14:00前完成,过时将无法提交。

  我校将组织网审组对已确认志愿考生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并审核材料是否达到报名条件的基本标准。

  对于首次“确认志愿”后被审核为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被审核为“待补充材料”状态,2018年4月9日14:00前可进行唯一一次修改并再次“确认志愿”。

  若考生删除了“待补充材料”状态的报名,再次报名后得到的审核结论即为考生的网审结果。

  考生网审结果以报名系统显示为准,不再另行公布及通知。

  2、邮寄书面材料

  通过网审的考生须按时邮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请按如下顺序装订:报名表、申请报告(证明材料需中学进行公示并加盖中学公章)、学业成绩材料、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书面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材料完全一致。请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书面材料,全部书面材料都要确保于2018年4月12日14:00前(以我校收到全部报名资料为准)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将无法参加初审。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书面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五、 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通过网审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评价”结果由考生的“特长与潜质初审评价”和“成长经历评价”各占50%形成。

  “特长与潜质初审评价”是对考生申请材料中所体现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做出评价。

  “成长经历评价”结果由考生的“综合表现评价”(占60%)和“学业表现评价”(占40%)组成。“综合表现评价”是在对考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检查的基础上,对申请材料中所体现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能力素质、参加课外实践活动情况和培养潜质等做出的评价,上海、浙江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评价依据。“学业表现评价”是对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的评价。

  依据“初审评价”结果,结合“思源计划”和“知行计划”报名情况,择优确定通过初审取得来校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和考核通知,并按照考核通知要求完成考试确认。初审结果发布时间为5月上旬前,考试确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0日14:00。

  2、考核

  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请于2018年6月9日-10日到我校参加考核。考生报到时需携带主要成果性材料原件,以便我校查验。

  考核重点是对照报名要求从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人生观、价值观、心理素质、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及培养潜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评价,此部分记为“考核评价”。

  对以发明专利、动手实践作品、论文、书籍、研究性学习报告为主要成果材料及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国际交流、国际组织活动、艺术素质或体育素养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将进行深度考核。

  1)“思源计划”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数学思维笔试(占30%)、物理能力笔试(占30%)和面试(占40%)。

  2)“知行计划”考核内容

  经济管理试验班专业考核包括综合潜质测试(占30%)、写作能力笔试(占30%)和面试(占40%)。

  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机械类、软件工程、建筑类、法学专业考核包括数学思维笔试(占30%)、专业能力笔试(占30%)和面试(占40%)。

  3、认定

  根据初审和考核评价形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其中“成长经历初审评价”成绩占25%,“考核评价”成绩占75%。根据综合成绩,统筹考虑“思源计划”和“知行计划”参加考核的人数情况和招生计划情况,思源计划不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排队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认定专业及优惠标准,知行计划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排队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认定专业及优惠标准。

  报考“思源计划”并取得认定资格的考生,最终认定专业将按照考生报名专业志愿进行认定。其中电子信息类(通信与控制)和交通运输类专业认定人数上限均为50人,经济管理试验班认定人数上限为10人,其他专业不设定上限。对于只报考电子信息类(通信与控制)、经济管理试验班及交通运输类之中1-2个专业未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经考核符合学校认定条件但未达到所报专业认定合格线的,学校将结合考生特点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

  认定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资讯网公示。原则上认定人数为自主招生计划数的1.2倍至2倍 。

  考生可于6月22日后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和认定结果。如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有调整,考生最终认定专业将相应进行调整。

  4、优惠

  对取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标准分以下三类:

  A类: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和浙江考生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录取。

  B类:按照我校模拟投档线下一定优惠分值录取。

  C类: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录取。

  1)A类优惠仅适用于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且取得认定资格的考生。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B类优惠适用于上海和浙江之外考生,优惠分值是指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与我校在当地同类统招计划模拟投档线可以达到的最大差值。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优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40分,其中江苏省优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

  根据参加考核人数及成绩分布情况确定优惠认定比例。

  思源计划不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排队进行认定,知行计划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排队进行认定。具体优惠方式如下表:

优惠档 各优惠档占总认定人数比例 思源计划 知行计划
电子信息类(通信与控制)、经济管理试验班、机械类、法学、软件工程 交通运输类、土木类、电气类、理科试验班类 经济管理试验班、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机械类、软件工程、建筑类、法学
较高档 不超过20% 30分 40分 40分
中间档 40%左右 20分 30分 30分
较低档 除以上剩余比例 20分 20分 20分

  备注:各档最后一名考生的综合成绩即为该档的分数线。江苏省优惠分值对应上表减少10分。

  3)C类优惠仅适用于上海和浙江考生,优惠标准采用当地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增加一定分值方式,分值包括10分、15分、20分,具体如下:

  上海考生一定分值包括10分、15分,浙江考生一定分值包括15分、20分。

  较高档的分数线将与B类优惠的较高档的分数线一致。

  5、报考及录取

  获认定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及认定专业。取得“思源计划”多个专业认定的考生可以自愿选择若干认定专业报考。

  我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含政策加分)、认定专业及优惠标准决定是否录取考生。

  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含政策加分)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区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一科达到A以上,另一科达到B+以上。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其他未尽事宜以省级招办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为准。

  六、 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自主招生权力寻租。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由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接受考生申诉邮箱:jwss@bjtu.edu.cn。我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及时公开学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核程序、考核评价规则、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录取优惠政策、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等全部信息。

  2、学校加强对自主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学校加强初审和考核的组织与管理,初审时每位考生的材料由多个专家评审组采取 “背靠背”方式进行评价。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4、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资讯网及时进行公示。

  5、自主招生是我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现行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一种补充,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有关中学,将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在有关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6、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七、 其他说明

  我校自主招生不收取报名及考核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等其它费用自理。因家庭经济原因来校参加考核存在困难的考生,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具体见考核通知。

  咨询电话:010-51688441,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网址:http://zsw.bjtu.edu.cn。

  微信公众号:bjtuzs。

  本方案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八、附件

  1、“知行计划”各专业报名要求

  2、申请报告书写规范

  3、学业成绩材料模板

  4、视频材料要求说明

  5、常见问题解答

  6、自主招生专业简介

  7、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

  附件下载地址: http://zsw.bjtu.edu.cn/data/upload/ueditor/20180321/5ab227e83ad3d.doc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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