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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或录取资格等理由退档

齐鲁晚报  2017-07-27  【

  截至26日下午5时,文理类本科普通批、艺术类本科普通批、体育类本科、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首轮录检结束。27日起,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将进行多轮投档、录检。按照招考流程,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多轮投档录检从明天开始,直至当天下午5点结束。

  今年,首轮投档录检结束后,如高校有缺额计划则采取多轮投档的办法补充投档。在未录取的考生中,根据其当次志愿填报的高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进行下一轮次投档。

  投档时不降低分数要求,考生高考成绩(位次)应达到或超过计划缺额高校当次志愿首轮投档线(位次),且考生不再参与上一轮退档高校的投档。录取过程中,根据高校缺额计划和高校回档时间情况确定多轮投档的次数。录取过程中,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文理类本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时将在已确定的投档范围内除正常原因(专业不服从调剂、身体受限等)退档外,一般不允许退档。

  此外,山东省招考院也要求,在录取中,高校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或录取资格等理由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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