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我院实际,2012年我院部分专业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专业思想稳定,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浙江省内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012年我院“三位一体”自主招生总计划数为175名,其中普高理科80名,普高文科65名,普高艺术文科15名,普高艺术理科15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如下表:
招生专业 | 普高 文科 |
普高 理科 |
普高艺术文科 | 普高艺术理科 | 备注 |
装饰艺术设计(服饰品设计方向) | 10 | 10 | 美术类 | ||
染整技术(数码印染与营销方向) | 10 | 30 |
| ||
物流管理 | 20 | 20 | |||
美术 | 5 | 5 | 美术类 | ||
服装设计(中日合作) | 10 | 10 | |||
应用日语 | 25 | 20 | |||
合计 | 65 | 80 | 15 | 15 |
三、报考条件
凡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且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全部科目均为P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者可申请报考。
四、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5日8:00-2012年4月5日16:30。
2.材料初审。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书面评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网上公布时间为2012年4月7日。
3.综合素质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参加学院4月15日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内容采用专业能力、面试、素质特长进行,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综合测试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200分)、面试(50分)、素质特长测评(50分),素质特长测评主要依据为高中阶段竞赛及获奖情况和经我院测试认定项目,同一考生有多项素质特长的,同类项最高赋予分值为50分,不同类项可累计得分,但累计分值不超过50分。具体项目详见我院招生简章。
4.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拟入围考生名单网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入围考生须参加2012年高考,普高(文、理、艺)考生参加三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三批提前录取。普高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三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方案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6.提前录取时对进档的“三位一体”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40%”计算形成。考生高中会考科目的等第按下表所示的分值折算分数后“除以会考科目11门”。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录取。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素质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表
高中会考等第 | A | B | C | D/P |
折算分数 | 100 | 90 | 80 |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