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英文名称China Academy of Art,国标代码10355),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是国家文化部和浙江省政府共建的一所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重点美术学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杭州南山校区(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杭州象山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和上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三个校区。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主管校领导担任主任。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外地(非办学机构所在地)考点招生工作组,负责该考点的宣传、咨询和招生考试。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监审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九条 学校根据办学宗旨、办学规模以及实际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学校2017年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计划110名。具体为:
实践类95名:中国画(中国画1,中国画2)14名,书法学(书法与篆刻) 6名,造型艺术类40名,图像与媒体艺术类25名,建筑学(建筑艺术)10名。
艺术理论类15名。
附表1:各专业(类)招生计划一览表
专业代号 | 专业方向 | 学制 | 计划数 |
01 | 中国画1 | 4年 | 6 |
02 | 中国画2 | 4年 | 8 |
03 | 书法学(书法与篆刻) | 4年 | 6 |
04 | 艺术理论类 | 4年 | 15 |
05 | 造型艺术类 | 4-5年 | 40 |
06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4年 | 25 |
07 | 建筑学(建筑艺术) | 5年 | 10 |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条 报考条件
(一)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并已参加浙江省艺术类报名;
(二)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以上(本简章所称“以上、以下”包含本数);
(三)热爱艺术事业,艺术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成绩优秀,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四)各专业(类)报考的具体要求
1、我院所有招生专业(类)对考生选考科目无要求。只有“艺术类”考生方可报考。
2、实践类(中国画、书法学、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建筑学)
(1)普高生:在我院指定的八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即:历史、地理、技术、外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等八门)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两门科目在B等以上,其余科目均合格;
(2)中职生:在我院指定的八门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地理(化学)、政治(生物)、专业一(素描)、专业二(色彩)中应有不少于两门科目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3)报考中国画(中国画2)、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建筑学的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美术统考)且成绩合格。
3、艺术理论类
(1)普高生:八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两门科目为A等,其余科目均合格;
(2)中职生:在我院指定的八门科目中有两门科目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4、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集体项目为前3名),报考实践类和艺术理论类,同时所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合格就可直接报考。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省艺术类报名,报考中国画(中国画2)、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建筑学的考生,须参加省美术统考且成绩合格。
第五章 报考方式与流程
第十一条 报考时间与要求
(一)初试网上报名及交费
1、网上报名及交费网址: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zb.caa.edu.cn)
2、网上报名及交费时间: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4日
3、网报初试费为80元/人,网报完成后打印《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确认单》。
特别提醒:“三位一体”初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现场不再补办报名及交费手续。
(二)初试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及交费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确认单》到我院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当场拍照并发放准考证,必须考生本人办理。(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月7日(9:00-15:00)
2、现场确认地点: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
若考生因个人行程安排冲突等原因无法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可提前下载登录报名系统手机APP客户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艺术考生《报考证》原件,由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手机APP上进行在线确认的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方法等详见APP软件内的提示。
符合报考条件第(四)款第4条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递交相关证书经学院招生办和公共体育部验证通过后,方能视为确认结束。
(三)复试名单公布、报到与交费
1、复试名单公布:我院将于2017年1月11日前在招生网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报到:2017年1月11日9:00-11:30复试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我院报到,报到地点届时请登陆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zb.caa.edu.cn )查询。
3、复试交费:复试考务费100元/人。
4、复试报到时所需上交的材料(所有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网上下载打印填写《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个人(艺术)简历》(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表;
(4)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5)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复试报到的,视同放弃复试资格。
特别提醒:
1、考生应对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的考生我院有权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报考资格审核时间节点为2017年1月5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时间节点为2017年6月。
2、考生还须办理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和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报名手续;另外,报考中国画(中国画2)、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建筑学专业的考生,须办理浙江省美术统考报名手续(具体办法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
附表2: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及安排
时 间 | 考试安排 | 地 点 |
2017年1月7日 | 考生(初试)现场确认 | 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 |
2017年1月8日 | 初 试 | |
2017年1月11日前 | 公布复试名单 | |
2017年1月11日 | 复试报到 | |
2017年1月12日 | 专业水平考核(复试) | |
2017年1月13日 | 综合面试 |
附表3:各专业(类)考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代号 | 专业方向 | 初 试 | 专业水平考核(复试) | 综合面试 | |
01 | 中国画1 | 命题创作 | 中国画基础 | 书法 | 按组为单元进行,每组30分钟左右。具体安排复试报到 时通知。 |
02 | 中国画2 | 素描、速写 | 素描 | 线描(速写) | |
03 | 书法学(书法与篆刻) | 书法创作 | 书法临摹与创作 | 古汉语与篆刻 | |
04 | 艺术理论类 | 文史综合测试 | 赏析与写作 | 素质测试 | |
05 | 造型艺术类 | 素描、速写 | 素描 | 色彩 | |
06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素描、速写 | 素描(线性) | 色彩 | |
07 | 建筑学(建筑艺术) | 素描、速写 | 素描 | 色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