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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下半年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听力等考试报名工作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5-06-05  【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听力等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

2015年下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听力、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简称“三项考试”)将于9月12-13日进行,现将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安排在6月中旬,补报名安排在8月底。报名具体时间、条件、要求见附件。

二、本次考试成绩用于2016年高校招生录取,普通高中2013级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还用于评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第。

三、成绩仅用于评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第的,若前两次考试成绩均为E等,允许第三次报考作为补考。

四、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三项考试”后,如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的条件。

五、各地要将本通知精神及时告知有关学校和考生,周密部署报名各环节工作,认真做好对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帮助学校熟悉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指导考生按规定时间和步骤进行报名,避免错报和漏报。

附件:

2015年下半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报名办法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6月4日

 


附件

 

2015年下半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本省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备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或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在“三项考试”同科目前次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确定为不能参加本次报考的;

3.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情节严重,受到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罚尚处于暂停期内的考生;

4.成绩用于普通高校2017年及以后招生,或用于2016年招生并在高考当年6月之前两年内相同科目有效成绩已有两次的;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其他:

1.考试成绩可在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使用,其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成绩用于评定高中学考等第的,仅限普通高中2013级学生。

2.考生在参加2016年6月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职单考单招报名之前,已报考普高招生“三项考试”的,须符合2016年6月普通高考、高职单考单招的报名条件和规定。

3.听力残疾考生免英语听力测试办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浙教试院)[2008]61号)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

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凡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1.报名:2015年6月15日-19日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时间,2015年6月23日-25日为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间。

2.补报名:2015年8月26-27日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现场信息确认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17:00。

(二)报名流程

1.网上信息输入流程

(1)考生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网址:www.zjzs.net)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报考须知。

(2)按照系统的提示和要求进行报名操作,准确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科目等信息。

(3)选择信息确认点。

本省户籍人员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学校,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办理确认手续和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外省户籍人员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的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核对所输入的信息,无误后提交信息,考生需正确记录并牢记系统给出的网上报名号和自己设定的密码号。

(5)考生根据需要下载或打印报名信息。

2.现场信息确认流程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到信息确认点,凭网上报名号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1)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交纳报名考试费。

(3)进行电子摄像(报名点也可提前组织,并上传至网报系统)。

(4)核对信息校对单,签名交确认点保存备查。

四、报名费

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8)185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交纳报考费,每科目30元,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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