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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3-11-06  【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13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执行。

  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仍按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编导和摄制八大类实施,招生工作具体要求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浙教试院〔2013〕20号)执行。

  附件: 《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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