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查考生报考资格和防范冒名顶替,有效遏制少数考生录取后不报到现象,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新生纸质档案由省招办统一集中管理并根据院校报送的新生报到名单,向院校邮寄档案,此项工作已于2011年12月底结束。其中有17所院校(见附件)因一直未报送录取新生名单,其所录取新生纸质档案已由各市招办转回相关县(区)招办。凡被此17所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于寒假期间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自行领取个人档案,开学后递交给录取学校。
省考试管理中心普招处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未报送实际入学新生名单院校
序号 |
院校名称 |
1 |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
2 |
沈阳理工大学 |
3 |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4 |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5 |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6 |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
7 |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
8 |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 |
9 |
汉口学院 |
10 |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
11 |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
12 |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13 |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14 |
重庆理工大学 |
15 |
成都体育学院 |
16 |
新疆师范大学 |
17 |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