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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招考信息网高考答疑:青海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

青海招考信息网  2012-06-24  【

    一、2012年,除教育部下达的部委、外省属院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116名)外,省内院校的本科专项计划(68名)由青海大学承担招生及培训任务,高职高专计划由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院校,50名)、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性院校,50名)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

    二、填报志愿和录取条件。具有我省贫困地区户籍(西宁市四区,冷湖、茫崖、大柴旦行委,青海油田除外)、在当地就读高中满三年学籍、符合“青海招委 [2000]007号”、“青教招委{2006}33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学生。符合《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录取条件补充规定(暂行)》(青招委【2011】42)中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限报条件的考生,只能填报相应批次的院校。生源不足时复征志愿。

    三、填报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均需要参加当年的高考。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在提前批次“定向”栏内填报)、单独划线;本科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投档录取(即:在提前单独录取<本科>批次“定向”栏填报),高职高专计划在三本批次结束后、一专批次开始前投档录取(即:在提前单独录取<专科>批次“定向”栏填报),省招办按照本科高校专项计划120%的比例投档,专科按略高于计划数投档;高校在提档线上依据考生投档总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审查录取。批次内生源不足时,在院校所属批次进行志愿复征。

    四、有关部门根据本省实际,拟定专项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专项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专项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五、专项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户籍暂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专项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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