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布补录计划
9月25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 http://www.nm.zsks.cn/11gkwb/向社会公布分科类、分院校、分专业补录计划。
(二)考生填报补录志愿
有关考生填报补录志愿方法及要求详见《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高职高专批补录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21号)》。
(三)补录院校进行网上录取
9月25日17时向参加补录的院校投档,26日完成录取。补录院校使用原用户名、口令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服务器,通过远程异地网上录取方式,按照录取工作原则完成补录工作。
根据补录情况,在9月27日符合条件的考生有可能再填报一次补录志愿,详情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