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费:每学年人民币6万元
第二十一条
住宿费:人民币2000元/人/年(四人间,内设卫生间、空调、热水器)
第七章 奖学金计划
第二十二条
为吸引优秀学子,激励学生努力学习,西交利物浦大学特设立奖学金计划。高考成绩特别优异,在入读时可获“新生入学奖学金”。在学习期间,表现优异者亦可获政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其他奖学金。以2+2+X模式或4+X模式去利物浦大学留学,也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留学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奖学金”类别有:一等入学奖学金;二等入学奖学金。
一等入学奖学金为当年学费等额,二等入学奖学金为当年学费半额。
在高考总分以750分为满分的省市区,考生2011年高考总分高出一本线70分以上(含70分)者,可获西交利物浦大学颁发的一等入学奖学金。考生2011年高考总分高出一本线50分以上(含50分)者,可获西交利物浦大学颁发的二等入学奖学金。
江苏、上海、浙江、海南等省市按照相应的总分折算。
第二十四条
上述“新生入学奖学金”可来年续得,续得条件为前一年学业成绩须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0%以内。
第二十五条
以下三种情况不可续得“新生入学奖学金”:
1. 一旦失去,以后的学年不可以继续申请。
2. 出国或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不可以续得。
3. 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不可以续得。
第二十六条
留学奖学金(适用于选2+2的学生):在选择2+2的学生中,大学二年级平均成绩排名在申请者中前50名的,可以获得当年利物浦大学学费50%的补贴;其他学生可获得当年利物浦大学学费20%的补贴。
第八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七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法如下:
招生就业发展办公室
电话: 0512-88161888
传真: 0512-88161859
电邮:admissions@xjtlu.edu.cn
邮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仁爱路111号 A4幢5楼
本章程由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