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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琅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_第2页

中华考试网  2011-04-21  【

二、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标准另行公布

三、招生对象:

参加报名2011年高考(微博)且符合普通类或艺术类专科录取条件的考生。

四、录取规则:

1、严格依照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录取办法”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和公正,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3、江苏省参加普通类(文科、理科)注册入学的考生,必须取得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参考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必须符合江苏省专科填报志愿要求,专业及文化成绩符合省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5、其他省份的录取要求按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录取后按国家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享受高等院校在校生相应待遇。

7、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考生所在省市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紫琅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类别:专科学历证书

3、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紫琅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

六、联系方式及网址:

联系电话:0513-85601616、85601818、85601919

传真:0513-85301500

邮政编码:226002

电子邮件:zjb@zlvc.edu.cn

学院网址:www.zlvc.edu.cn

七、考生须知:

1、我院非外语专业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论坛)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其它语种考生务请慎报。

2、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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