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核定下发的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1.符合对口单招报名基本条件,参加对口单招考试报名,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院审核。
(1)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或文化统考成绩的考生;
(5)对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报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六、学历证书:
经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
七、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类、艺术类专业:13000元/年;
中外合作类专业:
中澳合作专业:25000元/年
中爱合作专业:23000元/年
中美合作专业:23000元/年。
八、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10—85551105、 85553200 、85552929
传真:0510—85553950、85556621
2、邮政编码: 214081
3、电子邮件:xyzb@wsoc.edu.cn
4、学院网址: http://www.wsoc.edu.cn
5、各地区招生工作小组负责人电话:
地区 |
负责人 |
手机 |
南京 |
刘老师 |
15358131766 |
镇江 |
杨老师 |
13376167143 |
常州 |
邢老师 |
15351914183 |
苏州 |
柳老师 |
18994300140 |
南通 |
于老师 |
15371929677 |
盐城 |
宋老师 |
18921861583 |
扬州 |
王老师 |
18952723309 |
泰州 |
陈老师 |
18994625869 |
徐州 |
俞老师 |
15365432089 |
宿迁 |
李老师 |
15335049663 |
淮安 |
杨老师 |
18952372583 |
连云港 |
曾老师 |
15371522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