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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3-10-19  【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056

    江苏招生代码:1159

    学院地址:南京市沧波门宝善寺路56号(江宁区168信箱)

    邮政编码:211135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三年

 

二、学院简介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集聚“高端技术、高端产业、高端产品、高端客户、高端人才”的麒麟科技创新园内,位于主城东侧,东临青龙山、西临紫金山、南临东山副城、北临仙林副城,是一所国有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全院教职工近400人,其中“双师素质”教师111人,高级职称35人,在校生8000余名。

    学院现设有29个专业(不含方向),涵盖了机械、电子、计算机、艺术设计、通信、物联网、会计等多个领域。其中电气自动化、数控技术两个专业,2011年被列为教育部、财政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重点建设专业,数控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四个专业构成的机械制造专业群,2012年被列为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群)。

    学院始终坚持“立足企业、面向行业、服务社会”的办学思路,以培养“企业满意、社会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的高等职业技能人才为目标,依托行业办学优势,加强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已建成校外实训基地111个,校内实验实训室57个,其中生产型实训基地5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同时,学院还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江苏省机电项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南京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人才培养基地,开设了25个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学生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获取率达到95%以上。

    学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近年来,学院以素质教育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成立了广播站、街舞社、话剧社、跆拳道、轮滑社等近30个学生社团,开展各种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

    学院为行业及地方经济建设培养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其中约40%就业于南京机电产业集团内部“高齿”、“汽轮”等为代表的优势企业。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2010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9.27%,2011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9.36%,超过了全省平均就业率,其中协议就业率96.21%;2012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70%,超过了全省平均就业率,其中协议就业率97.60%。在“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2010年度报告”就业竞争力指数排名中,我院在江苏省57所公办院校中名列第22名,2011年位列第10名,其中毕业生半年后平均收入在全省59所公办高职院中名列第二。

    学院将始终坚持遵循“你无我有、你有我精、你精我特”的差异化办学思路,全面落实“质量立校、服务兴校、特色强校、依法治校”的发展战略,将学院建成一所规模适度、优质高效、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注册入学招生专业计划一览表

 

序号

国家

代码

专业名称

江苏

信息工程系

1

590107

网络系统管理(注册)

/

45

2

590109

图形图像制作(注册)

40

40

3

620505

物流管理(注册)

45

/

电子工程系

4

590202

应用电子技术(注册)

50

100

自动化工程系

5

580207

检测技术及应用(注册)

40

60

机械工程系

6

58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注册)

/

80

 

(具体以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定下发的计划为准)

 

四、考生要求

1. 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方可向我院提出注册入学申请。

2. 不限外语语种,但我院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3. 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录取规则

1.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3. 根据高考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1:1.1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并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逐一进行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将择优录取。

    1)艺术特长生:高中阶段①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②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高中阶段①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②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学科竞赛:高中阶段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考生;

    4)技术创造: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院专家认定);

    5)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或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6)思想品质方面:在高中阶段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的考生;

    7)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级及其以上等级;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到B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向我院提出申请,并及时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文件或推荐信)复印件。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

    4. 凡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网确认预录信息,方能注册成功。

    5. 我院对申请注册的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6.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专业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

    7. 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注册我院。

    8. 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历证书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奖学金、助学金

   新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

    1. 收费标准

    学费4140元/年,住宿费为900元/年~1500元/年。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2. 奖、助、贷学金情况

    学院设有各种奖学金,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学院优先安排勤工俭学岗位,并通过助学贷款、部分减免学费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优秀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院一、二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每学年一次性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申请助学金: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学院助学金,3000元/学年。获奖助学金学生占全院学生总数的30%以上。

 

 八、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沧波门宝善寺路56号

    咨询电话:025-84120820、84190110、84190262、18061231075、18061231076

    录取传真:025-84120820

    咨询QQ: 1018648437、1064458366

    学院网址:www.njcmee.net

 

九、附则

    1.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院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的有关招生信息均会在学院招生信息网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及时公布。

    2.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予以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3.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4.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5.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有与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不符之处,按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友情提示

    1. 我院的注册入学计划是国家的指令性招生计划,为确保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顺利完成,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对我院的各种情况进行了解,在经慎重考虑并决定一旦学院录取一定报到的前提下,方可填报志愿。这即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学院负责,更是为人诚信品质的具体体现。

    2. 为了能使我院在任何时间与考生本人或家长直接取得联系,恳请考生在电子档案中填写自己家的电话或者家长、亲属的手机,不宜填写单位或者高中电话。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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