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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2艺术专业高考招生办法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11-12-21  【
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并从网上获取自己的14位考生号。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以此次采集的信息为准建立考生电子档案,考生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将不再重复采集信息。

  3.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专业省统考”)分为: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服装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体育舞蹈类九个类别,考生可选报其中一类,除美术、音乐类之间不可以互相兼报外,其他各类别之间可以兼报多选。

  二、专业省统考

  4.所有报考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南考生均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专业省统考合格者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所有在豫招生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专业省统考有关类别的成绩录取。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如专业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类别或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学校可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办同意后,学校可在专业省统考的基础上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5.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均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各类专业的本、专科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我办将于5月初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集中公布各类专业省统考合格线,并公示达到专业省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名单,不另单独发放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6.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要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明确选择招生专业使用的专业省统考类别(从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服装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体育舞蹈类九个类别,选报其中一类),以便公布并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7.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招办所在地,考试时间为2011年12月18日。

  8.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专业主科(包括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30 分(音乐基础知识20分、听音记谱10分),总分为170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试。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招办所在地,时间安排在2011年12月18日。

  专业主科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全省统一组织测试,分别按主科舞蹈、器乐、声乐三个主科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考试时间2012年3月份,考生应于2011年12月18日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 (www.heao.gov.cn)上查询具体的分批时间,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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