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报考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高考 >> 河北高考 >> 河北高考政治模拟题 >> 2020年河北高考政治精选试题及答案(五)

2020年河北高考政治精选试题及答案(五)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20-03-04  【

  1.王某是N市A服装厂职工,2017年6月,王某突发疾病,于是王某请病假去医院治疗。2周后,A服装厂以王某擅自离岗为由将王某开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只能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B.王某可直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A服装厂

  C.王某可申请行政复议

  D.王某可委托代理人向N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A服装厂

  答案 D

  解析 王某只能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说法错误,A项不选;王某不能直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A服装厂,应先委托代理人向N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B项不选,D项正确;材料中没有体现政府先有相关处理决定,故不涉及行政复议的问题,C项不选。

  2.张奶奶的孙子涵涵在小区里玩耍时被一只小狗咬伤,后查证发现小狗系邻居老李所养,双方因为医疗费问题产生纠纷,张奶奶将老李告上法庭。这一诉讼属于(  )

  A.行政诉讼

  B.经济诉讼

  C.民事诉讼

  D.刑事诉讼

  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民事案件,涉及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故材料中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C项正确,其他选项均不符合题意。

  3.2015年夏以来,某造纸厂未正常启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排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大量鱼虾死亡,给李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 (  )

  ①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②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③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④委托辩护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说法错误,仲裁要双方同意,②排除;委托辩护人是刑事案件,材料是民事案件,④排除;①③是正确做法。故选B项。

  4.康某不慎丢失甲银行信用金卡(该卡既无康某照片也未设密码),虽然康某立即办理了挂失手续,但当日该卡仍被人在乙超市盗刷了10 538元。康某遂以未仔细甄别持卡人身份为由将乙超市告上法院,要求乙超市赔偿所有损失。该案中康某若要胜诉,取决于(  )

  ①康某能否证明是乙超市的过错导致卡被盗刷 ②法院能否证明是乙超市的过错导致卡被盗刷 ③乙超市无法证明自己已经尽到谨慎审查义务 ④甲银行能否证明卡被盗刷与甲银行毫无关系

  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该案中康某若要胜诉,取决于康某能否证明是乙超市的过错导致卡被盗刷,或者乙超市无法证明自己已经尽到谨慎审查义务,①③符合题意;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中法院和银行不进行举证,②④不符合题目要求。

  5.王某欠李某人民币10万元,几经催讨不还,李某计划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可是李某住在湖州市吴兴区,王某住在杭州市西湖区。李某可以将王某诉至(  )

  A.西湖区基层人民法院

  B.吴兴区基层人民法院

  C.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 A

  解析 王某借钱不还,李某计划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而王某住在杭州市西湖区,李某要向王某居住地法院,即西湖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项符合题意。B、C、D三项不符合题意。

  6.小刘从A地打车到B地,但车到中途出租车司机小张以车坏为由而让小刘下车,小刘被扔在半路且没有退还车费。小刘向法院起诉出租车司机小张并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要求小刘提供相关证据。这是因为(  )

  ①没有证据原告就不能打赢任何官司 ②当事人提供不出证据要承担败诉风险 ③原告是提供证据的唯一责任人 ④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题目中,小刘向法院起诉出租车司机小张并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要求小刘提供相关证据。这是因为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如果提供不出证据要承担败诉风险,②④正确。故选D项。

  7.张某创办了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公司,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等义务,决定对张某的公司处10万元罚款。张某对此处罚不服,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诉至法院。此案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  )

  A.张某

  B.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人民法院

  D.公安机关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举证原则。我国民事诉讼中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主要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主张,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有直接举证责任,B项正确。其他选项均与题意不符。

  8.甲村与乙村相邻,甲村认为乙村侵犯了本村已取得的林地所有权,遂向省林业局申请裁决,省林业局裁决该林地所有权归乙村所有。甲村不服,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关于甲村寻求救济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只能申请行政复议

  B.即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C.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B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B项正确;A、C、D三项错误。

  9.小汪、小英系恋人,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小英名下,后双方分手,小英认为产权在自己名下,房屋应归自己,小汪认为自己缴纳了购房款的70%也应享有所有权并提供了银行转账证明,最终法院按出资比例确定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这说明 (  )

  ①证据是胜诉的砝码 ②诉讼是解决纠纷的首选 ③产权登记意义甚微 ④维护公平正义是法院的使命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根据材料中“提供了银行转账证明”可知,①符合题意。最终法院按照出资比例确定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这体现了公平原则,④正确。非诉讼方式才是解决纠纷的首选,②不选。产权登记关系到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异常重要,③不选。

  10.李某从某手机店买了一品牌手机,但手机在使用中发生自燃爆炸,导致李某面部受伤。李某立即与店家交涉要求赔偿。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将此事交由仲裁委员会解决。为此李某和店家要明确(  )

  ①仲裁必须由双方共同提出申请 ②仲裁裁决有法律约束力,必须执行 ③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申请再次仲裁 ④对仲裁裁决不认可,不得再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争议发生后,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提出仲裁申请,①说法错误。我国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不予受理,③说法错误,④正确。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②正确。

  11.某区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启动对该区内几座住宅楼和附属平房的征收工作,柴先生的房屋在本次征收范围内。柴先生认为区政府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合法,他到该区法院状告区政府,可是该区法院说这个案子不归他们管。从法院受案范围和管辖角度看本案属于(  )

  ①民事诉讼 ②行政诉讼 ③级别管辖 ④地域管辖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 C

  解析 柴先生对区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这是典型的“民告官”行为,属于行政诉讼,②符合题意;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的财产等民事权利方面的纠纷的诉讼案件,①不符合题意;诉讼区政府应该是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柴先生的诉讼,而区法院是初级人民法院,级别不够,所以是级别管辖,③符合题意,④排除。

  12.某乡政府通过招标与该县某商场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向该商场购买一批办公用品,后又通知商场增加购买部分同型用品,商场依合同完成办公用品交付。但在支付购买款项时,乡政府称后增加的用品未通过招标无法申请款项,要求退回这些用品。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商场维权的可行途径有(  )

  ①提起行政诉讼,由乡政府举证 ②提起民事诉讼,由商场举证

  ③若合同约定仲裁,可申请仲裁 ④委托辩护人,申请行政复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本案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合同纠纷,如果商场提起诉讼,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并由商场举证;如果《政府采购合同》中有解决纠纷的仲裁约定,则商场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②③正确。该案不属于行政诉讼,①不符合题意;辩护人是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本案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导致的纠纷,不适用行政复议,④不选。故选C项。

  13.张先生离异,王女士丧偶,双方相识后于2012年7月结婚。张先生15岁的女儿张红跟父亲、王女士一起生活在A市B区张先生婚前购买的房屋中。王女士的儿子李强2010年大学毕业后在C市工作,经济独立。2015年张先生和王女士外出旅游时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同时遇难,随后张红和李强就房子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李强向A市B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与张红共同继承该房产。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A市B区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李强的起诉,并指出理由。

  (2)法院会否支持李强的诉讼请求,并说明原因。

  答案 (1)受理。因为本案中李强与张红的纠纷属于公民因财产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符合民事诉讼规定的法院受理范围。同时李强向当地A市B区人民法院起诉也符合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2)法院不会支持李强的诉讼请求。我国《婚姻法》规定,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张先生生前与李强虽然是继父与继子的关系,但因期间不存在张先生抚养教育李强的事实,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符合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所以李强不能享有继承张先生房产的权利。

纠错评论责编:jiaojiao95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