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报考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高考 >> 海南高考 >> 海南高考高考动态 >> 海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说明

海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说明

海南省考试局  2011-12-24  【
有关说明

1.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参加美术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画板、画笔等绘画用品;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演唱歌曲的乐谱;参加器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乐器;参加舞蹈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的CD伴奏音乐。

2.考生在参加“省统考”并取得“省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可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可在1月20日后登录我局网站自行打印“省统考”的成绩单,持“海南省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单”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

3.所有经审查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均需在6月7日至9日参加文史类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4.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不能到省外参加在我省本科第一、二批录取学校的“校考”,自行参加的,其“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将不作为给本科第一、二批学校投档的依据。

5.考生参加“省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以后,经审查不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其参加“省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纠错评论责编:dengting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