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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4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  2013-08-03  【

  粤教高函〔2013〕102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2〕24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155号),现就2014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校应于9月10日前,登录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www.zyyxzy.cn),完成2014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

  (二)各校用户名和密码与去年相同。需要申领密码的学校,请于8月9日前将学校专业设置工作联系人姓名、手机、电子邮箱发至qibajiu@126.com。用户名和密码将发至联系人邮箱。

  (三)2014年暂停目录外未批新增专业的申报。

  (四)各校申请的目录内专业,省教育厅将不再备案,直接汇总上报教育部。

  二、国控专业申报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拟增设高职医学类、医学相关类、药学类、公安类专业的,须分别征得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省公安厅同意后,再通过平台申报。

  (二)各校不得举办初中起点五年制临床医学类专业。

  (三)各校拟增设教育类专业,于8月31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将人才需求调研报告、《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附件3)报至省教育厅。其中,市属院校应提交地方教育局批复同意文件。

  三、材料要求

  各校应于9月10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将以下材料一份报送到省教育厅高教处,并将电子版发至qibajiu@126.com。材料清单:1.正式公文。2.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设置情况表。3.国控专业相关材料,含省级相关行政部门批复同意文件、人才需求调研报告、《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附件3)。

  联系人:张坚雄,电话:(020)37627715。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hed.edu.cn)查阅下载。

  附件:1.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155号)

     2.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设置情况表

     3.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附件:请点击下载。

  广东省教育厅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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