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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能大赛获奖应届毕业生2013年报考高等职业院校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招考办  2013-04-07  【

深招办〔2013〕28号

转发关于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能大赛

获奖应届毕业生2013年报考高等职业院校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现将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能大赛获奖应届毕业生2013年报考高等职业院校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办普〔2013〕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此项工作开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获奖学生高考补报名时间及报名点安排

(一)符合报考条件但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获奖免试生,可在所就读的中职学校(原高考报名点)补办高考报名手续。请各有关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此类学生填写“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见省文附件1),统一派发考生号。4月25-26日省招生办公室开放高考报名系统,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指导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的信息录入工作,并完成电子摄像、打印报名信息表交学生进行确认等工作。计划参加2013年由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且可能获得相应奖项的学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应先参加高考报名,获奖后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完成高考补报名的免试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体检,考生所在学校的整体体检工作尚未开展的,补报名的考生和其他考生一起参加体检,所在学校的整体体检工作已经结束的,所在学校要主动与体检医院联系,商定补检时间并为考生参加体检提供方便。免试生的体检数据须在5月8日前通过电子档案采集系统上报。

二、资料汇总及送审

对免试生及其他获奖学生,各有关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须填写“广东省2013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能大赛获奖学生符合照顾政策信息表”(见省文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5月10日前连同学生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填写“2013年中职学校技能大赛获奖学生上交获奖证书证明”,一式两份,学校自留一份,见附件2)以及考生的正式报名信息表(省文附件1)送市招考办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中职学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是中职类考生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重要途径,是培养技能型、创新型人才的重要方式。各中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关于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能大赛获奖应届毕业生2013年报考高等职业院校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通告考生,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

(二)各中职学校要帮助考生进行政策解读,要对由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主办的比赛项目进行梳理,帮助考生进行报名资格确认。

(三)各中职学校要进一步规范考生报名资料的审查程序,按规定做好考生资料的汇总,在规定时间内送到市招考办进行审核。

 

附件:1.(粤招办普〔2013〕12号)关于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能大赛获奖应届毕业生2013年报考高等职业院校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2.2013年中职学校技能大赛获奖学生上交获奖证书证明.doc

 

 

深圳市招考办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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