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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1年高考44类考生可加分

中华考试网  2011-05-25  【
     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今年高考共有44类考生可享受加分(或单独划线)政策,另有10类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向学校或报名站提出申请,并于23日前送市招考办审核。
    2011年广东省高考生仍可以享受加分政策,最高加分20分。记者在市招考办公布的通知看到,应届毕业生中,包括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等15类学生可获加分20分,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类别共44类,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类别共10类。详细的加分分类,考生可登录深圳招考网查询。
    市招考办指出,享受加分(或单独划线)考生共有44项,各学校要指定专人汇总本校考生的申请后,填写《2011年符合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享受加分考生申报表》,连同符合照顾条件的各类考生的材料,于5月23日送市招考办初审,并由市招考办统一将原始材料报省招生办复核后予以公示,凡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加分照顾政策。各学校(报名站)在审核和填表时要注意“加分的适用范围”,不得扩大或缩小。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10类考生,各学校要填写“优先录取申报表”,连同原始材料于23日前送市招办审核。
    市招考办强调,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加分或优先录取规定的,学校应在《申报表》中填写完全,填写代码顺序及所交材料尽量按本、专科层次、加分高低顺序排列,并在信息点代码中多选,但省招生办投档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不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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