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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招办:单独录取考生不得参加高考及三校生考试

甘肃省招办  2013-03-15  【

2013年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高等职业学校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等4大类考生可参与提前单独招生。昨日,记者从甘肃省招生办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已被提前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考和甘肃省三校生考试,也不能被录取到其他院校。

按照规定,执行提前单独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并在甘肃省安排有招收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单独招生计划的学校。提前单独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单独招生院校须经教育厅批准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提前单独招生的考试命题、组织考试、阅卷、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学校网站要公示参加提前单独招生考试考生的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已被提前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考和甘肃省三校生考试,也不能被录取到其他院校。

省招办要求,参与各类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其中,职教师资单独招生对象为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甘肃省供销合作总社确定的甘肃省财贸学校、甘肃银行学校、甘肃省财政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盲聋哑残疾生单独招生对象为具有省残联确认的盲聋哑残疾证的考生,不包括四肢残疾等其他残疾。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单独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省招办对提前单独招生院校报送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复审,并办理录取手续,将新生录取名册寄至招生院校。5月上旬,招生院校收到省招办寄出的新生录取名册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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