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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各地高考招生工作规定及政策汇总

中华考试网  2016-05-17  【

 2016年高考各省市招生政策汇总,详细介绍了各省市的招生工作规定、高考成绩公布时间、志愿填报时间及招生录取时间。

2016年全国各地高考招生工作规定及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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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

招生政策 成绩公布时间 志愿填报时间 招生录取时间
教育部 招生工作规定      
江苏 招生工作规定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

 
北京 招生工作规定   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本科和单考单招)  
新疆 招生工作规定 6月24日公布 6月20日至7月1日  
重庆 招生工作规定   6月26-28日  
辽宁 招生工作规定      
湖北 招生工作规定 6月23日公布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5日至6月28日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8月5日-8日进行
 
上海 招生工作规定      
广东 招生工作规定     7月7日-8月20日
河南 招生工作规定   第一次在6月25日-28日,填报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
第二次在 6月30日-7月4日,填报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对口招生志愿;
第三次在7月6-10日,填报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
 
西藏        
四川        
海南        
福建        
浙江 招生工作规定   6月26日至27日  
湖南        
江西 招生工作规定 6月26-27日公布

6月24日9时-25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本科军事(国防生)、武警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以下简称军事类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6月29日9时-7月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非军事类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地方专项志愿)、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8月1日9时-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专科直招士官定向招生平行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8月9日9时-1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高职(专科)除直招士官定向招生外其他院校、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江苏        
广西        
黑龙江        
天津        
云南        
陕西 招生工作规定   6月25日至28日  
山东 招生工作规定 6月25日前公布    
河北        
安徽        
吉林        
青海        
内蒙古        
宁夏        
甘肃        
山西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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