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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2012保送生招生简章

武汉理工大学  2011-11-30  【

  武汉理工大学公布2012年保送生招生简章,详细内容如下:

  为选拔具有突出特长和综合素质高的创新型人才,2012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6、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厦门、南昌、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和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程序:

  1、符合我校保送生招生条件的学生需登录“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hut.edu.cn)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成功后打印《武汉理工大学2012年保送生申请表》并交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中学公章。然后将申请表原件、中学推荐信、个人陈述、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原件寄送至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样,报名材料概不退还。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5日,考生必须在2011年12月30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将申请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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