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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2012-05-19  【

一、学校全称: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环湖东路中段36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严格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规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高考总分(含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对于教育部及我省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一概予以认可执行。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4、我院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及外语语种均无要求。

  六、颁发证书: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严格执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电话:0551—5630878、5630879、5630887、5630890

  传真:0551-5630878 邮编:230031 网址:www.hfet.com

  九、其他:

  1、学院严格执行奖、助、贷等资助政策,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最高奖学金8000元/年,贫困生助学金2000-4000元/年,鼓励与帮助品学兼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2、学院非常重视学生就业工作,设有就业指导中心,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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