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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政网2018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_第2页

来源:上海财政网[ 2018年2月23日 ]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2018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大纲

  五、报名费用

  (一)根据本市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每科应交考务费40元。报名费、考务费以及订购考试用书的款项等,均应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付清。

  (二)报考高级资格的人员,免交报名费和考务费,但订购考试用书的,应按要求支付订购费用。

  六、其他事项

  (一)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继续实行考试报名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全国会计考办和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于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三)对考试合格人员,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办法。对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违反承诺条款的报考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63770882、63188029、63188356、6318833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7:00

  附件:各区咨询服务点及电话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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