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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01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

来源:苏州市财政局[ 2019年5月21日 ]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本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9]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我市申报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严格贯彻省评审文件精神

  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申报要求、评审条件、收费标准等请按江苏省财政厅苏财会[2019]21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做好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初审工作

  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省厅《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 11号)文件的要求,及时将评审信息传达给评审申报人员。同时严把材料质量关,以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和相关文件(附件2)为依据,对送审材料及网络申报平台信息进行初审,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将经核实的申报人相关信息填入《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并于6月27日至6月28日报送市财政局(报送地址:苏州市西中市127号,苏州市财会教育中心内)。

  三、材料报送的时间与地点:

  1、苏州市区(姑苏区、工业园区、新区)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6月26日(工作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苏州市区材料报送地点:苏州市财会教育中心1号楼101室(苏州市西中市127号)。报送期间咨询电话:65113179,其他工作日电话:68616751。

  3、各市(县)、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送审者按照所在地财政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报送。

  四、申报信息的查阅与下载

  《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 11号)、《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 2号)请登录江苏省财政厅(http://czt.jiangsu.gov.cn/)查阅。相关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和文件请登录苏州市财政局会计之窗(http://www.szcz.gov.cn/szkj/)下载。

  苏州市财政局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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