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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018年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中华考试网 [ 2018年9月19日 ]

西藏2018年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一)不需要装订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2.免冠一寸证件相片3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

  3.《西藏自治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15份,使用A3纸)。

  4.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以来撰写的本专业论文、论著、学术专著或教材原件。

  (二)需要装订的材料及顺序(统一使用A4纸)。

  1.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的复印件。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即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证明)。

  5.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复印件;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6.近三年的年度工作考核材料。

  7.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简介(包括组织架构、资产规模、职工人数和收支情况等),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认证,有主管部门的还需主管部门认证或证明。

  8.取得会计高级资格或会计相关高级资格以来的获奖情况,以及反映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有关材料及证明、财会管理或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广情况及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及财务部门共同审核签字并盖章。

  二、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报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须由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申报人提供的反映其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材料在本行业、本系统范围推广应用的,该证明材料还需有主管单位财务部门核实盖章。

  2.申报人应将需要装订的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在首页编写“送评材料目录”,编写页码,连同不需装订的材料一并装入档案盒。

  3.所有申报材料须按上述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4.请申报人于10月30日前到财政厅监督一处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西藏自治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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