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广东广西海南湖南湖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内蒙古新疆西藏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高级会计师 >> 申报评审 >> 文章内容

海南省财政厅2017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2018年1月12日 ]

关于海南省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根据海南省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安排,现将评审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18年2月2日8:30-12:30

  二、答辩地点

  海南新燕泰大酒店三楼(海口市海甸五东路18号,联系电话:36769666)

  三、答辩内容

  参评人员评审申报材料中与业绩成果及政策理论水平有关的问题。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请参评人员于2月2日7:5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答辩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未持有有效身份证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二)根据评审分组情况,每小组按照抽签确定答辩顺序,并领取答辩顺序号,抽签时间为8:00。

  (三)按照抽签顺序分组答辩,每人答辩时间12分钟,答辩候场时可携带资料,答辩时不得携带资料入场,答辩开始时不需要自我介绍。

  (四)答辩满分25分,成绩低于15分者,评审不予通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燕芸,联系电话:68531650

  海南省财政厅

  2018年1月11日

纠错评论责编:zp032348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