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广东广西海南湖南湖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内蒙古新疆西藏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高级会计师 >> 申报评审 >> 文章内容

重庆201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1日 ]

关于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的通知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7〕117号)要求,现就我市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

  参加重庆市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所有申报人员。

  二、答辩内容

  1.本人介绍:个人基本简况、主要工作业绩、个人论文简介。

  2.回答专家评委提问。

  三、答辩时间

  每位答辩人员原则上10分钟,其中本人介绍4分钟以内,回答专家评委提问6分钟。希严格遵守,如果本人介绍或回答提问超时,专家评委有权终止答辩。

  四、答辩顺序

  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答辩。前位上台答辩,下一位准备。无故不答辩者,取消本次评审资格。

  五、答辩要求

  1.上台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资料;

  2.答辩时声音要洪亮,语速适中,使用普通话;

  3.回答提问要抓住重点、简明扼要;

  4.答辩会场应将手机关闭或设为静音,答辩进行中不得讲话议论,保持会场安静。

  六、其他事项

  1.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是我们互相学习交流的机会,凡参加答辩者,不得中途退场离开,待本小组所有人员答辩结束,专家评委点评总结后才能离开,对未经专家评委同意的中途缺席者,取消评审资格。

  2.答辩地点:重庆工商大学主校区博智楼,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五公里。联系电话:62769379,67575525。

  3.答辩时间安排:2017年12月9日上午8:00在答辩现场抽签,凭本人身份证登记;上午8:40开始至12:00结束,中午12:50开始,中途休息时间由专家评委确定。请参加评审答辩人员务必于当日早上8:00到达。

  4.午餐:愿意在学校就餐的人员,自行到学校工作人员处购买餐券,到指定餐厅就餐。

  重庆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28日

纠错评论责编:zp032348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