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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级会计师案例分析题练习十_第2页

中华考试网 [ 2016年2月3日 ]

【分析提示】

1、(1)从并购后双方法人地位的变化情况划分,此次收购属于收购控股,即通过股东的股权转让来达到控股目标企业的目的。

(2)从并购双方行业相关性划分,此次并购属于横向并购。因为卡夫和三元是同类企业,实质上是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

(3)从并购的形式划分,属于协议收购,因为是双方通过磋商商定并购的各种条件达到并购的目的。

(4)从并购支付的方式划分,属于现金购买式并购,因为三元是通过支付现金购买卡夫股权的方式达到获取控制权的目的的。

2、(1)让企业迅速实现规模扩张。

(2)突破壁垒和规模的限制,迅速实现企业发展。

(3)主动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卡夫是国际知名品牌,收购卡夫,可以使三元有机会进入国际市场,打一张“国际牌”。

(4)发挥协同效应:卡夫公司庞大的生产经营能力可以为三元所用,利用卡夫的营销网络和技术快速发展。

(5)加强市场控制能力:卡夫也是三元有力的竞争对手,控制了竞争对手,可以获得卡夫的市场份额,迅速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6)获取了价值被低估的公司:三元以低于市场价40%的价格获得了卡夫的控股权,成功地获取了价值被低估的公司。

3、(1)制定并购方案。为充分了解卡夫各方面情况,尽量减少和避免并购风险,三元公司应当开展前期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卡夫的资质和本次并购批准或授权、股权结构和股东出资情况、各项财产权利、各种债务文件、涉及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况、目标企业现有人员状况等。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企业应当着手制定并购方案,针对并购的模式、交易方式、融资手段和支付方式等事宜作出安排。

(2)提交并购报告。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核通过,且并购报告获批后,应当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发布并购消息,并告知被并购企业的债权人、债务人、合同关系人等利益相关方。

(3)开展资产评估。分析确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之间的差异,以及资产名义价值与实际效能之间的差异,准确反映资产价值量的变动情况。在资产评估的同时,还要全面清查被并购企业的债权、债务和各种合同关系,以确定债务合同的处理办法。在对被并购企业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并购交易的底价。

(4)谈判签约。并购根据资产评估确定的交易底价,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并购双方法人代表签订正式并购协议书(或并购合同),明确双方在并购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5)办理股(产)权转让。并购协议签订后,并购双方应当履行各自的审批手续,并报有关机构备案。并购协议生效后,并购双方应当及时办理股权转让和资产移交,并向工商等部门办理过户、注销、变更等手续。

(6)支付对价。并购协议生效后,三元公司应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将现金或股票、债券等形式的出价文件交付给并购企业。

(7)并购整合。并购活动能否取得真正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并购后企业整合运营状况。并购整合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的整合、企业文化的整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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