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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南通房地产估价师报名通知

来源:南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年7月23日 ]  【
内容摘要:南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南通房地产估价师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2日~8月12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8月12日~13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4

南通报名点关于201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的有关通知

  各报考人员:

  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9日、20日2天。

  考试原则上在全省只设南京一个考区,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管理模式及作答方式

  (一)考试管理办法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2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二)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2个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型,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型,开卷考试,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换使用。

  (三)其他事项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应试人员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应试人员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相关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的相关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1.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类学科,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考有关要求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的规定,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工作年限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四、报名程序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报名组织方式,报考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一)个人注册并报名。报名网址“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管理系统”(http://221.226.99.7:8081/jstks/index.action)。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间:7月22日~8月12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4日。

>>>>江苏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管理系统2019年南通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入口<<<<

  (二)网上报名提交报考信息前,考生需在网上签署《报考承诺书》(考生点击“提交”,系统即生成并保存此承诺书)。

  (三)全省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档案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首次报考人员处理。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仅包含2017年、2018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四)凡首次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8月12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审核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22楼东会议室。

  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截止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老考生网上报名后,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五、报考材料提交及要求

  (一)首次报考人员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 网上在线打印的《201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香港、澳门居民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台湾地区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香港、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无规定学历者,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各市在资格审核时应认真审核报考材料原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原件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六、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及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6〕245号)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1. 报名费:每人10元;

  2. 考务费:《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3个科目每科均为65元;《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69元。

  七、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10月9日09:00~20日16:00登录“考试管理系统”(http://221.226.99.7:8081/jstks/zkzdy/),自行打印准考证。

  八、其他事项

  土地估价师考试拟于2020年作为土地估价方向纳入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咨询电话:0513-59000502。

  附件: 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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