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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6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考点地图:华南理工大学

来源:中华考试网  [ 2016年9月7日 ]  【

  据“广东人事考试网2016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考务通知”可知,广东2016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考点地图: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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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351号(广园快速路汇景新城旁)

  【公交站名】 省科技干部学院

  【公交路线】

  508路:白云路—奥林匹克中心,路经东山口 梅花村 军体院 省科技干部学院

  41路:火车东站—奥林匹克中心,路经天河北路 广工五山校区 农科院 省科技干部学院

  60路:机场路—奥林匹克中心,路经广园新村 广园中路 永福路 动物园 省科技干部学院

  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考试时间、科目

资格名称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房地产

估价师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五、考试

  1.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6年10月10日9:00-10月14日17:00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生考试时,应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除《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外,应试其余科目均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其他电子设备。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

  1.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公布,考生可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根据指引进行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2.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本次考试全省均实行考后资格复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信息。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日,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考生提交资料并复核,请全科成绩预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资料预审的要求,按时提交资料。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后资格复核通知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发布;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4。

  八、证书领取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

  九、其他有关事项

  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该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材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3.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4.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进行处理。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1.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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