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估价时间用语错误,应为估价时点;
2.缺少估价原则;
3.估价方法中缺少选用的估价方法的定义;
4.未分析租金水平的变化趋势;
5.一层有效毛收入计算错,未考虑空置及租金损失率(出租率)影响;
6.三层有效毛收入计算错,未考虑空置及租金损失率(出租率)影响;
7.六层有效毛收入计算错,来考虑使用面积系数;
8.年运营费用中不应计算土地使用费;
9.未说明当地规定的管理费中是否包括水、电、气、热等费用;
10.保险计算基数错,不应以年租金收入为基数,应以建筑物价值为基数计算;
11.资本化率取值未说明理由;
12.可获收益年限错,应为36年;
13.基准地价修正法中,年期修正方法(公式)错;
14.基准地价修正法中,已经过年限错,应为4年;
15.基准地价修正法无评估过程,土地价格的内涵未交代清楚;
16.未计算精装修成本费用(建安费);
17.建筑物折旧年限计算错(应2/38);
18.未考虑建筑物经济寿命对建筑物价值的影响;
19.成本法中未考虑相关销售费用;
20.未说明估价结果确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