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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常考知识点(5)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3月9日 ]  【

2017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常考知识点(5)

  房地产税收制度与政策

  第一节 税收制度概述

  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规范形式,其本质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标准,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税收的本质决定了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1)强制性。根据法律的规定,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对所有的纳税人强制性征税,纳税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拒国家税收。

  (2)无偿性。国家取得税收,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所谓税收,就是向居民无偿索取。无偿性是税收的关键特征。

  (3)固定性,也称确定性。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律形式,事先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和课税额度。这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针对本知识点提问?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税收管理体制等的总称,是国家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总规范。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是税收制度的主体。税收制度由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课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或税额标准、附加、加成和减免、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

  税收的征管:针对本知识点提问?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制定了税收征管法。主要规定有:

  (1)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3)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5)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同时还依法享有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权利。

  现行房地产税收:针对本知识点提问?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其他与房地产紧密相关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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