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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必备考点解析一

来源:中华考试网  [ 2016年8月22日 ]  【

  1、廉租住房:

  面对最低收入家庭;

  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套均40平米左右,人均建筑面积13平米左右;

  保障资金来源:①地方财政预算安排,②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③土地出让金净收益,④廉租住房租金专项应用于维护和管理。

  租金标准由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构成。政府定价。

  2、经济适用房

  面对中低收入家庭;政府指导价。

  实行土地划拨、税费减免、信贷支持,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出售,单套面积控制在60㎡以内。

  满5年可转让,单应按照规定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优先回购。(1、2同为保障性住房,面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

  政策性住房包括棚改安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单位建设住房,面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

  3、有偿使用土地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土地用途管制的核心是不能随意改变农用地的用途。

  4、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转让有两种方式:①受让方办出让手续;②不办出让手续,转让方上缴土地收益;

  对国企改革中的划拨土地:可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予以处置。①出让或出租,有限责任或股份公司或股份合作制,租赁经营,非国有兼并的;②保留划拨,继续公益性的长久,继续国有、一方频临破产、国有独资可保留5年。

  擅自改变用途或连续2年未使用,国家收回。

  凡上缴土地收益的土地,仍按划拨土地管理。

  5、房屋拆迁

  房屋性质由规划部门确认;

  监督部门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

  补偿范围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除三级暂定资质外,其他资质机构可从事征收征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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