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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章节讲义第一章:房地产法制建设

来源:中华考试网  [ 2016年5月26日 ]  【

  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章节讲义第一章:房地产法制建设

  我国房地产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房地产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已取得了显著成绩,该体系的构架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构成。其中,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物权法》。特别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迈入了法制管理的新时期,为依法管理房地产市场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这部法律除确立了我国房地产管理的基本原则,还对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权属登记等主要管理环节,确立了一系列基本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十分丰富。

  房地产相关法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既有分工,又相辅相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土地管理法》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城乡规划法》是“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对于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来说,《土地管理法》主要是解决土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和配置,规范城市建设用地的征收、征用,即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及使用国有土地等问题。《城乡规划法》除规定了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以外,重点是确定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则对如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和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物权法》确定了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平等保护的原则,确定了物权的种类和内容,不动产登记制度,设立了更正登记、预告登记等。《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对确认物的归属,明确所有权和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内容,保障各种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依法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房地产行政法规:

  房地产的行政法规是以国务院令颁布的,主要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

  房地产部门规章:

  房地产的部门规章是以国务院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部长令颁布的,主要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等。 此外,还有《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城市房地产市场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与银行贷款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和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等多项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房产测量规范》等多项技术规范。

  目前,房地产管理的主要环节均有法可依,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为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上层建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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