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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证书补发申请系统

来源:陕西会计网  [2016年12月16日]  【

  一. 本系统为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系统。

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证书补发申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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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补发条件

  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

  2.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毁损。

  三. 证书补发流程

  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员应当登陆“陕西会计”网,填写打印《会计人员证书补发申请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在“陕西会计”网对原证书作废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公告期满予以补发。

  2.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毁损的,持证人员应当登录陕西会计网,填写并打印《会计人员证书补发申请表》,持毁损证书原件,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 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按要求完成后,方可申请证书补发;

  四. 受理部门、现场办理时间及办理时限

  受理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各设区市会计管理机构。

  现场办理时间:工作日内,具体以所属会计管理机构公告为准。如所属会计管理机构开通预约功能,请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

  办理时限:遗失补发,10个工作日办结;毁损补发,当日办结。

  五. 补发证书所需携带的材料

  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的需携带:

  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一份;

  2.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 凡由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请点击这里下载委托书

  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毁损的需携带:

  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一份;

  2. 毁损证书原件;

  3.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 凡由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点击下载委托书

  六. 补发填写注意事项

  1. 应先仔细核对个人证书信息是否有误,如信息有误或不完整需先做基本信息变更;

  2. 联系电话必须准确填写,方便联系;

  3. 打印用纸必须为A4打印纸。打印申请表时,请先在浏览器的【文件】→【页面设置】中将上下左右页边距全部设为5毫米,然后直接单击页面中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

  4. 提交的补发申请自提交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过期不办理则自动作废。

  陕西会计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地市名称 电话    地址
省直属 029-87624437    西安市南四府街49号
西安市 029-88479346    西安市太白北路320号
延安市 0911-2161046    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10楼1046室
榆林市 0912-8187684     榆林市市政府政务大厅二楼财政窗口
铜川市 0919-3281635    铜川市金谟东路
渭南市 0913-2100028    渭南市行政服务中心53-55号(三贤路北段)
宝鸡市 0917-3262003、3262100    宝鸡市行政中心5号楼106、427室
咸阳市 029-33218346    秦皇路市委党校教学楼六层613室
商洛市 0914-2310987    商洛市工农路12号
安康市 0915-3238226    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汉中市 0916-2522404,2510066    汉中市将坛西路
杨凌区 029-87036959    新桥北路6号

 

  陕西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

责编:duod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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