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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大学生村官申论热点:保护消费者差评权

中华考试网    2017-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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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伍女士在网上点了个外卖“甜笋炒肉”,收到后发现几乎全是笋没有肉片,伍女士给了差评,没想到商家在伍女士的评论下回复“你是饭桶!”紧接着许多个莫名电话打给了伍女士。伍女士怀疑这是商家的报复行为,仅仅两天时间她就接到了400多个骚扰电话,有许多客户也碰到了和她一样的情况,只要一给差评商家就疑似打骚扰电话报复。面对质疑,商家回应:“拿出证据,不然我要告她诽谤。”目前伍女士已选择报警(10月24日看看新闻)。

  综合分析:

  [现象分析]

  毋庸置疑,差评权是消费者享有的、不容剥夺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对于质量很差的商品和服务,消费者自然有作出差评的权利。即便是质量合格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由于“众口难调”,不同消费者的体验和感受也有所不同。哪怕对同一种商品甚至同一个商品,也会有弹有赞,褒贬不一,商家无权要求消费者统一口径,全部作出好评。凡是消费者基于自身感受和体验所作出的评价,都应予以尊重,哪怕该评价是过激和负面的,但只要没有明显的侮辱、诽谤情节,商家均应保持容忍,这是其基本义务。

纠错评论责编:Luf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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