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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01-05   【

2016年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13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相关要求,泰州市2016年计划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16年,泰州市计划选聘8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分以下三种类型:

  1、无须参加笔试直接通过驻村实习选聘“985”高校应届毕业生18名;

  2、从既报考选调生又兼报大学生村官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聘29名;

  3、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考试选聘36名。

  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选聘的具体职位如下:

招考市(区)

职位序号

职位名称

招考人数

靖江市

第一职位

男性大学生村官

4

 

第二职位

女性大学生村官

1

泰兴市

第一职位

男性大学生村官

6

 

第二职位

女性大学生村官

2

兴化市

第一职位

男性大学生村官

6

 

第二职位

女性大学生村官

2

海陵区

第一职位

男性大学生村官

3

 

第二职位

女性大学生村官

1

高港区

第一职位

男性大学生村官

2

 

第二职位

女性大学生村官

1

姜堰区

第一职位

男性大学生村官

4

 

第二职位

女性大学生村官

1

医药

高新区

第一职位

男性大学生村官

2

 

第二职位

女性大学生村官

1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校、院、系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也可报名参加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5)身心健康。

  报考泰州市大学生村官职位的,生源地须为泰州市。其中“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不含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可不受生源地限制。所学专业为植物生产、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动物生产、动物医学、林学、水产等类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本人自愿、系泰州市生源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以报名参加选聘。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在省选聘办统一领导下,由泰州市选聘办具体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选聘简章

  通过泰州党建网、泰州人才网向社会发布选聘简章,公布选聘计划、选聘条件和程序等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通过驻村实习选聘的“985”高校应届毕业生,根据《2016年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实施方案》,既可向省选聘办报名,也可向泰州市选聘办报名(2016年3月31日前须将《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报名登记表》发送至tzdxscg@163.com)。

  既报考选调生又兼报大学生村官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选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按照相关提示选报泰州市大学生村官岗位即可。

  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采用下列方式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以选择江苏省内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

  2、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8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9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3、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人员必须确保自己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泰州市所辖市(区)选聘办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3)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泰州市所辖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市内调剂,未填写的视作同意本市调剂。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地区。

  (4)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发现不一致,即取消考试资格。

  (5)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经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6年3月7日-11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5-83236083,0523-86891051)

  (三)笔试

  笔试由省选聘办统一组织进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提供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与素质》,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资格复核

  1、面试人选确定。泰州市选聘办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选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笔试参考人数未达到1:3的,按至少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的,则相应减少选聘计划数。

  2、资格复核。对入围面试的人选,由泰州市选聘办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资格复核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2)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专转本”的考生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经学校党委或其组织部门盖章的证明(其他层级和类型的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无效);非中共党员的须按选聘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经学校党委或其组织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4)由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升学时户籍所在地的材料(“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毕业生除外)。(5)学校党委或其组织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考生学历和所学专业等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对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 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后,合计为报考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通过驻村实习选聘的“985”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泰州市选聘办统一组织驻村实习和面谈,根据选聘计划、实习表现和面谈情况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既报考选调生又兼报大学生村官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入围选调生考察但未入选的,直接列为体检人员;入围选调生面试但未进入考察的,由泰州市选聘办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此类选聘计划数剩余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中面试合格的考生,由泰州市选聘办采取量化积分的办法,对其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了解,对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等进行分项积分,最高积5分。考察后,将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考察积分相加计算出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同分带进。

  (七)体检

  1、体检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其他必备材料换取体检通知单;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考生,须提供聘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

  考察、体检结束后,泰州市选聘办严格按照选聘政策和本《简章》的有关要求,从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统一在泰州党建网、泰州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九)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泰州市选聘办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选聘办备案。省选聘办备案同意后,被聘用人员凭学历证书等原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再凭通知书到各市(区)选聘办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得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其他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报到,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四、有关政策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2、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党员的,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不是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助理。之后,根据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决定能否提拔为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书记,或者作为村委会(居委会)副主任、主任人选参加选举。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择优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省选调生培养管理。

  6、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8、按照人均2000元标准,为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安排一次性安置经费补助,用于购置生活用品。

  9、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赠阅《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10、大学生村官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工作满两个聘期(6年)后不再续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及有关待遇,鼓励转任当地村干部。

  五、纪律与监督

  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工作,严格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靖江市政策咨询电话:0523-89181513

  泰兴市政策咨询电话:0523-87652502

  兴化市政策咨询电话:0523-83326178

  海陵区政策咨询电话:0523-86226619

  高港区政策咨询电话:0523-86966087

  姜堰区政策咨询电话:0523-88869176

  泰州医药高新区政策咨询电话:0523-89690202

  泰州市政策咨询电话:0523-86839713

  泰州市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23-86891051

  监督电话:0523-86886380

  网址: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rsks.jshrss.gov.cn

  江苏大学生村官网 www.jsdxscg.gov.cn

  泰州党建网 www.tzdjw.gov.cn

  泰州人才网 www.tzjob.com

  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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