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税务师 >> 税法(二) >> 考试辅导 >> 文章内容

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解析:房产税征收管理

来源:考试网  [2018年3月8日]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自建成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房的,从办理验收手续次月起纳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的,从使用当月起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地产,自房产证签发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产使用或交付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小编推荐:2018年税务师考试的报名时间 报名条件

  2018年全国税务师考试时间预计11月10日-11日

  2018年税务师报考科目搭配 考试科目

责编:jiaojiao95

报考指南

焚题库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