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税务师 >> 税法(二) >> 考试辅导 >> 文章内容

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点复习(18)

来源:考试网  [2017年7月7日]  【

  居民纳税义务人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居住满1年的个人。

  2、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4、在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临时离境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

责编:jiaojiao95

报考指南

焚题库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