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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预约定价安排管理

来源:考试网  [2016年10月12日]  【

  预约定价安排管理

  预约定价税制是国际转让定价领域发展的一项新的程序制度,目的是将税务机关对企业关联交易的事后审计变成事先审计,避免事后调整模式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带来管理上的沉重负担和税收结果的不确定性,以及尽可能降低企业双重纳税风险。预约定价税制从诞生之日起就受到了企业和税务机关的普遍欢迎。

  1.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双边和多边3种类型。

  2.预约定价安排应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税务机关受理。

  3.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金额上达标)

  (2)依法履行关联申报义务;(义务上履行)

  (3)按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资料上完备)

  4.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自企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年度的次年起3至5个连续年度的关联交易。

  5.税务机关应自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形成审核评估结论之日起30日内,与企业进行预约定价安排磋商,磋商达成一致的,应将预约定价安排草案和审核评估报告一并层报国家税务总局审定。

  如果企业申请当年或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与预约定价安排适用年度相同或类似,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将预约定价安排确定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适用于申请当年或以前年度关联交易的评估和调整。

  【例题·多选题】以下符合预约定价安排有关规定的是( )。

  A.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双边和多边3种类型

  B.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依法履行关联申报义务,按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的企业

  C.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自企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年度的次年起1至3个连续年度的关联交易

  D.预约定价安排确定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不能适用于申请当年或以前年度关联交易的评估和调整

  【答案】AB

  成本分摊协议管理(了解)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可以按照独立交易原则与其关联方分摊共同发生的成本,达成成本分摊协议。

  1.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对开发、受让的无形资产或参与的劳务活动享有受益权,并承担相应的活动成本。关联方承担的成本应与非关联方在可比条件下为获得上述受益权而支付的成本相一致。

  参与方使用成本分摊协议所开发或受让的无形资产不需另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2.涉及劳务的成本分摊协议一般适用于集团采购和集团营销策划。

  3.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

  (1)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恶意避税不行)

  (2)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3)没有遵循成本与收益配比原则;(多劳少得,少劳多得)

  (4)未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备案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有关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

  (5)自签署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经营期限少于20年。

  受控外国企业管理(熟悉)

  受控外国企业是指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居民个人(以下统称中国居民股东,包括中国居民企业股东和中国居民个人股东)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低于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水平50%的国家(地区),并非出于合理经营需要对利润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外国企业。

  【解释1】我国采取了“实际税率法”来确定CFC税制适用的地域,即我国居民股东控制的外国企业实际税负低于12.5%的国家(地区)。该规定不考虑这个国家(地区)的法定税率水平,即不管其法定税率多高,如果该外国企业因享受这个国家(地区)的税收优惠而导致该外国企业的实际税负低于12.5%,也会被认定为CFC。

  【解释2】构成受控外国企业的控制关系。具体包括:

  (一)居民企业或者中国居民直接或者间接单一持有外国企业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且由其共同持有该外国企业50%以上股份;

  (二)居民企业,或者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持股比例没有达到第(一)项规定的标准,但在股份、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对该外国企业构成实质控制。

  中国居民股东多层间接持有股份:“中国居民股东多层间接持有股份按各层持股比例相乘计算,中间层持有股份超过50%的,按100%计算”。(确定是否是受控外国企业)

  举例说明,比如境内居民企业A公司拥有B公司比例达到70%,而B公司又拥有C公司60%,C公司又拥有D公司60%,D公司又拥有E公司(外国公司)60%,我们可以推定A公司持有E公司股份60%,E公司为A公司的受控外国公司,达到受控标准。(透视原则)

  1.计入中国居民企业股东当期的视同受控外国企业股息分配的所得,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中国居民企业股东当期所得=视同股息分配额×实际持股天数÷受控外国企业纳税年度天数×股东持股比例

  例如:中国居民企业A公司,2007年4月1日在乙国设立全资子公司(B公司),乙国的税率为10%。乙国按年计算缴纳所得税。2007年底,B公司盈利800万元。B公司2007年底不作利润分配。2008年4月12日,中国A公司计算从乙国B公司分得的2007年的所得=800×(365-90)÷365×100%=602.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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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daibe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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