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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物》备考练习及答案5

来源:考试网  [2018年5月16日]  【

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物》备考练习及答案5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涉税服务制度的规范管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进入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中,从事税务代理、税务鉴证、税务审计和税务咨询等服务

  B.2015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由水平评价类调整为准入类,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C.2016年5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先后发布了《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试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诚信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为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规范服务和转型升级创造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保证

  D.2016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通知》,是新时期指导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的重要指导文件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2015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由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点评】本题考核涉税服务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文件,不是重点,根据时间适当了解,能应对选择题即可。本题选项B对税务师的改革有明显的错误,所以即便不了解其他选项涉及的规定,也相对容易。

  2.下列有关税务师的职业道德,表述恰当的是( )。

  A.遵法守规要求,发现纳税人有违法行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

  B.诚实信用是税务师职业道德的灵魂

  C.专业胜任要求从事涉税服务业务的人员必须是通过税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D.尽职尽责要求税务师事务所为客户保守秘密,维护客户利益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遵法守归要求税务师以税法为行为准绳,还要遵守税务师行业自律组织的规则及所属机构的管理规定;选项C,专业胜任要求有良好的职业品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选项D,除得到委托单位的书面允许和法律、法规要求公布外,税务师不得将秘密提供或泄露给第三者。

  【点评】考核税务师的职业道德,对基本要求的四点加以记忆,了解每个基本要求的含义以应对选择题。

  (一)遵法守规

  (二)诚实信用——税务师职业道德的灵魂

  (三)专业胜任

  (四)尽职尽责

  1.按时按质完成委托业务;

  2.忠实代表委托人利益;

  委托人利益至上是涉税服务业务的核心原则之一。

  3.为委托单位保守秘密。

  3.某房地产企业2017年6月被税务机关责令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经查是由于所委托的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师小王,未完全理解房地产行业有关“营改增”政策造成的失误,下列观点不恰当的是( )。

  A.该房地产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B.该税务师事务所应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C.该房地产企业可以按协议约定要求该税务师事务所赔偿

  D.该房地产企业不可以按协议约定要求税务师小王赔偿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由于税务师事务所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法律、法规、政策及执业准则规定的执业义务,故意、过失出具虚假业务报告或实施违约侵权行为,造成委托方产生实际损失的,委托方除按规定承担本身的税收法律责任外,税务师事务所应就其合同责任部分按照约定金额担赔偿责任。

  【点评】本题考核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承接中的违约责任:

  由于税务师事务所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法律、法规、政策及执业准则规定的执业义务,故意、过失出具虚假业务报告或实施违约侵权行为,造成委托方产生实际损失的,委托方除按规定承担本身的税收法律责任外,税务师事务所应就其合同责任部分按照约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对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执业义务行为要了解)

  委托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违反约定义务提供不实、不完整资料信息或者存在其他限制行为的;税务师事务所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执业准则进行执业,以恰当的方式向委托方提示过,但是委托方仍然坚持或不予改正错误的信息和数据,由此造成的委托涉税事宜与经济事实、纳税事实不符的,由委托方承担违约责任。

  税务师事务所明知委托方的委托事项违法,仍继续进行涉税业务的,由税务师事务所和委托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税务师事务所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委托方利益的,由税务师事务所和第三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业务约定书的,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4.下列关于税务登记的内容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相关资料10日内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C.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D.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5.按最新政策,下列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一般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

  B.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C.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所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使用

  D.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自2016年7月28日起,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选项C,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所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清单使用;

  选项D,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点评】本题考核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范围。特别要注意新规定。

  1.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容易出选择题)

  ①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经营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②向消费者个人销售。

  ③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201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改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货运专票最迟可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

  备注栏标注: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3.一般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要事前进行实地查验。

  4.(2017年新增)从2016年7月28日起,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5.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自2016年11月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不再为其代开;

  (2)自2017年3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不再为其代开;

  (3)住宿业和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6.某商厦与某珠宝行签订合同约定,将一珠宝柜台出租给珠宝行,租期2017.7.1-2017.12.31,共6个月,月租金10万元,于2017年12月31日一次性付清租金60万元。对于该业务。该商厦2017年8月应进行的会计处理是( )。

  A.不做任何账务处理

  B.借:应收账款11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000

  C.借:应收账款  11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11000

  D.借:应收账款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推定与收入相关的增值税。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借:应收账款 11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11000

  7.下列关于包装物缴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

  B.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包装物逾期收不回来而将押金没收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C.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应缴纳的消费税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D.随同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人产品销售收人。因此,因包装物销售应缴的消费税与因产品销售应缴的消费税应一同记人“税金及附加”科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应缴纳的消费税应先自“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冲抵,即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冲抵后“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点评】包装物缴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可以在选择题、综合题中涉及,一定要掌握教材中列举的几种情况:

  1.随同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产品销售收入。因此,因包装物销售应缴的消费税与因产品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应一同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2.随同产品销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因此,应缴纳的消费税应记人“税金及附加”科目。(教材此处有误)

  3.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待包装物逾期收不回来而将押金没收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这部分押金收入应缴纳的消费税应相应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教材此处有误)

  4.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应缴纳的消费税应先自“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冲抵,即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冲抵后“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8.企业的免抵退税额为80000元,应退税额为60000元,免抵税额为20000元,下列会计分录正确的是( )。

  A.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6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60000

  B.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80000

  C.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0000

  D.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60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80000

  【点评】本题考核的出口免抵退的会计分录,比较简单。考试中可能在选择题中出现小的计算题或者在综合题中涉及。要掌握相关的计算公式并会实际应用。

  9.2017年2月税务师受托对华发公司进行纳税审查,发现该公司2016年3月将外购的一批成本为30000元的原材料用于建造办公楼,并计入生产成本,企业本期期末在产品的成本为200000元,产成品的成本为300000元,销售产品的成本为100000元,尚未编制2016年决算报表,则华发公司应作出的调整分录为( )。

  A.借:在建工程30000

  贷:库存商品30000

  B.借:在建工程30000

  贷:生产成本30000

  C.借:在建工程30000

  贷:生产成本10000

  库存商品15000

  本年利润5000

  D.借:在建工程35100

  贷:生产成本10000

  库存商品15000

  本年利润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1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分摊率=30000÷(200000+300000+100000)=5%,所以生产成本中应分摊的部分等于200000×5%=10000(元),产成品中应分摊的部分=300000×5%=15000(元),产品销售成本中应分摊的部分=100000×5%=5000(元)。

  【点评】本题考核账务调整的方法,对于不能直接按审査出的错误数额调整利润情况的需经过计算分摊,将错误的数额分别摊入相应的有关账户内。

  对于上一年度错账,如果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的,可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对于影响利润的错账须一并调整“本年利润”科目核算的内容。

  如果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之后发现的,对于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由于企业在会计年度内已结账,所有的损益账户在当期都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凡涉及调整会计利润的,不能用正常的核算程序对“本年利润”进行调整,而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

  本题2016年3月是在全面营改增之前,还不适用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的规定,所以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额全部计入在建工程。做题时涉及固定资产购入和在建不动产,要注意时间和价值比例,判断是否适用分期抵扣规定。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符合抵扣条件的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0.下列有关预缴增值税的情形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B.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C.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D.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

  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选项D,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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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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