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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提分试题及答案(4)_第4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9月25日]  【

参考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A

【解析】缔约上的过失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具有过失,从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不被追认,使他方受到损害的情况。受害一方享有请求过失一方赔偿的权利,形成债的关系。

2.

【答案】C

【解析】给付拒绝,是指债务人在债成立后履行期届满之前,能为给付而明确地表示不为给付的意思表示。

3.

【答案】B

【解析】债务人的行为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而被视为自始无效。

4.

【答案】B

【解析】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务人将其债务移转于第三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5.

【答案】A

【解析】(1)选项AB:甲公司和乙商场的债务内容属于同一种类,品质相同,符合法定抵销的条件,所以可以抵销;(2)选项CD:抵销的意思表示不得附有条件和期限。

6.

【答案】D

【解析】选项ABC:《合同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7.

【答案】B

【解析】承揽合同的定作人(甲)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乙)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

【答案】A

【解析】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9.

【答案】D

【解析】本题中,11月1日,甲公司的函件为要约邀请;11月3日,乙公司的函件为要约;11月4日,甲公司的回函为承诺;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11月5日,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的回函,该合同成立;11月6日,甲公司发货是对生效合同的履行。

10.

【答案】A

【解析】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

11.

【答案】A

【解析】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本题中,张某和李某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说明是同时履行义务,但因张某未依约履行,故李某有权拒绝张某的履约请求。

12.

【答案】B

【解析】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因不可抗力发生在乙公司迟延履行后,故乙公司不能免除责任,仍须承担违约责任。

13.

【答案】D

【解析】(1)选项A:20万元的定金本来就是乙的,如果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对甲的惩罚只有20万元;(2)选项B:20万元定金本来就是乙的,如果只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对甲的惩罚只有10万元;(3)选项C:定金条款、违约金不能并用。

14.

【答案】D

【解析】(1)选项AB:动产物权的变动,一般以物的实际交付为要件,由于还没有进行交付,所以甲仍然是生产设备的所有权人;(2)选项CD: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

15.

【答案】C

【解析】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2年的规定。故本题中,已经超过了1年的质量保证期,视为标的物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甲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16.

【解析】(1)选项A:赠与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2)选项C: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3)选项D: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

【答案】B

17.

【答案】A

【解析】(1)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2)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在本案中,甲乙约定的违约金18万元不属于“过分高于”,甲无权要求降低,应当按照约定支付18万元的违约金。

18.

【答案】A

【解析】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9.

【答案】A

【解析】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20.

【答案】D

【解析】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1.

【答案】C

【解析】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22.

【答案】D

【解析】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为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ACD

【解析】选项BE:根据复数主体之债中多数债权人或者多数债务人的内部关系所作的划分。

2.

【答案】ABE

【解析】(1)选项C:债权人的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来行使;(2)选项D:“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3.

【答案】CE

【解析】(1)选项ABC: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向自己返还所收利益,并有义务将收取的利益加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而无优先受偿权;因撤销取回的财产或替代原财产的损害赔偿,归属于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分别受偿;(2)选项DE: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

4.

【答案】ABDE

【解析】选项C:人的担保是指以第三人的“信用”保证债的履行的担保方式,如果是以特定财产设定的担保,则属于物的担保。

5.

【答案】AC

【解析】债的移转,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或客体的前提下,债的主体发生的变更。

6.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E:提存只能由清偿人提出,而不能由债权人提出,对于交付货物而言,刘某是债务人即清偿人,而程某是债权人;(2)选项B:自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3)选项CD:提存的费用由提存受领人承担。

7.

【答案】BD

【解析】(1)选项AB: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①内容具体明确;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在本题中,甲公司的短信内容不明确,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郭某向甲公司发出的邮件内容具体明确,经甲公司承诺,郭某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为要约。(2)选项CDE: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本题中,该要约于2011年11月7日到达甲公司,故生效日期为2011年11月7日。

8.

【答案】ABD

【解析】(1)选项C: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2)选项E: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9.

【答案】ABCE

【解析】选项D: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即如果对方只是未提供担保,但在合理期限内恢复了履行能力,中止履行一方也不能解除合同。

10.

【答案】CDE

【解析】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违约金和定金需要双方当事人约定,方能使用,若无约定不能适用。

11.

【答案】ABDE

【解析】选项C: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的转移。

12.

【答案】AB

【解析】(1)选项C: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2)选项D: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3)选项E: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13.

【答案】ADE

【解析】(1)选项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2)选项B:赠与人的撤销权不能由其近亲属行使;(3)选项CD: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4)选项E: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14.

【答案】BC

【解析】(1)选项AB: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2)选项CDE: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5.

【答案】BD

【解析】(1)选项AB: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选项CD: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3)选项E:承租人转租的,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16.

【答案】CE

【解析】(1)选项A: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选项BCDE: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17.

【答案】CD

【解析】(1)买卖合同和仓储合同为有偿合同;(2)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3)保管合同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18.

【答案】BD

【解析】(1)选项AB: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2)选项C: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3)选项D: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4)选项E: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19.

【答案】BE

【解析】(1)选项ABC: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同法仍然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本题中双方并没有约定,所以利益属于委托人甲,乙不能要求增加报酬;(2)选项DE: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没有约定,故由乙拍卖行负担。

20.

【答案】AE

【解析】(1)选项B:纳税担保制度法律关系具有单向性,税务机关是债权人,而不能成为担保人;(2)选项CD:担保方式受限,一般而言,留置、定金等方式不适用于纳税担保。

21.

【答案】BE

【解析】(1)选项A:国家机关不能当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选项BE:法人的职能部门、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能当保证人;(3)选项C: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当保证人,但有例外。即法人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4)选项D:企业法人、金融机构、合伙企业、合资企业、自然人等都可以充当保证人。

22.

【答案】BE

【解析】(1)选项ABC:当事人双方设立定金的行为是一种实践性合同,定金合同在当事人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上成立、生效;在本题中,甲只交付了6万元定金,乙接受,应视为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定金数额。(2)选项DE:定金的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在本题中,如果甲按原约定交付了10万元,定金合同仅在6万元范围内有效,超出部分(4万元)视为预付款处理。

23.

【答案】BE

【解析】(1)选项AB: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2)选项CDE: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综合分析题

1.【答案】D

【解析】对于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

2.【答案】C

【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

3.【答案】ACDE

【解析】(1)选项B:买卖合同风险承担遵循“不利于违约方”原则,因此,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2)选项D: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该约定属于“所有权保留”条款。

4.【答案】D

【解析】(1)有关违约责任:合同责任具有相对性,只约束合同当事人;在本题中,甲、乙公司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是甲、丙公司,应由甲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运输合同的违约责任。(2)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毁损的30%货物尚未交付,乙公司尚未取得货物所有权,无权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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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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