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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练习及答案(六)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3月30日]  【

  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相关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如果抵押权人变卖该抵押物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与留置权。根据规定,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侵权法的归责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以过错作为归责的依据或标准,它将举证责任以否定的方式分配给加害人一方,即损害发生后,加害人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方能免责,否则,法律即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确定加害人须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4、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清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所以选项A、B错误。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清算完毕。因特殊情况无法在6个月内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所以选项D错误。

  6、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制度。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所以选项A错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所以选项B错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所以选项C正确。公司是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的,只有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才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项D错误。

  7、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的相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不得低于1/3。

  8、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它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公司设立时郑某不是出资人,不承担补交其差额的责任。

  9、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所以选项A错误。

  债权人会议无权更换管理人,也不能决定管理人的报酬。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所以选项C错误。

  执业责任保险失效是更换个人管理人的情形,而不是更换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的情形。所以选项D错误。

  1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债务人财产的范围。破产债务人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这种情况下,管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该财产属于破产债务人的破产财产。所以选项A不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所以选项C不选。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所以选项D不选。

  1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和解程序。

  和解以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为前提。所以选项A错误。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所以选项B错误。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所以选项D错误。

  1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甲持刀要杀死乙,是故意杀人,但是在女友的哀求下放弃犯罪,属于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成立故意伤害罪的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本案中因没有造成损害,所以应当免除处罚。

  1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减刑的规定。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3年,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

  14、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假释的撤销。《刑法》第86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因此,只要犯罪分子是在假释考验期间内犯新罪,无论是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还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都应当撤销假释。而对于漏罪则强调发现的时间是在考验期间内。如果是在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漏罪,不能再撤销假释,只能考虑对该漏罪进行依法处理。所以选项A、B正确。按照《刑法》第71条关于数罪并罚的原则,对于犯新罪的原则是“先减后并”,即新罪判决的刑罚和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并罚。所以选项C说法正确。D项中,假释考验期不能视为执行刑罚,所以本题说法错误的为选项D。

  1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客观方面。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普通发票的行为。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达到营利目的,非法出售普通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行为。

  16、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就纳税争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特殊规定。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选项B的错误在于,如果不解缴税款和滞纳金,纳税人提供相应担保后,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行政机关受理后,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说明理由,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受理。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复议机关已经申请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

  17、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被告。《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本案是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且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因此该案件可以由县地税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或者是市地税局所在地的区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是作出复议决定的市地税局。

  18、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回避制度。当事人不服从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本案的审理。

  19、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举证责任的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2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中的证据种类。物证是以本身的外部特征、存在位置、属性来证明案件;而书证则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本案中日记的证明形式是多方面的,“日记上有刘菲的名字”是以书证证明案件的,“日记上修改的笔迹是刘菲的”是以物证证明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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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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