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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解析:税收优惠的审核

来源:考试网  [2017年9月1日]  【

  税收优惠的审核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如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文化、体育、艺术这些实行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提示】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主要是指居民住房,不分面积多少,一律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纳税。

  5.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6.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7.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房产税,但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

  8.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

  9.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规定的有( )。

  A.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B.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免征房产税

  C.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免征房产税

  D.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E.对于供热企业暂免征收房产税

  【答案】ABCD

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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